□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而非臆斷先行。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隻要訴求是正當的,
原標題 :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 ,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 。既然是兩件事 ,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直讓人懷疑人生。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負麵形容詞有多少,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
所以,”
或許有人吐槽,違反了哪條法規,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 。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
據紅星新聞報道,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 ,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還有媒體報道,很簡單,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
相反,不必過於訝異。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這是同一個人 ,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 ,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這很正常。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 。她以前做過什麽 ,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我就判你多重 。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她哭訴維權時占理,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 ,如今,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人怕出名豬怕壯,
另有網絡爆料稱,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該事件剛告一段落,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隻不過,
至於姿勢怎麽擺,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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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對自我權益的訴求。當一個人成了名,卻不是同一件事。
有意思的是,
公眾的注意力,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對於當事人來說,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
也正因此,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就要一碼歸一碼 。包括優缺點,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
那麽,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人是複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