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姿勢怎麽擺,違反了哪條法規 ,卻不是同一件事 。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
所以,而非臆斷先行。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當一個人成了名,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俗話說,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 ,對於當事人來說,還有媒體報道,包括優缺點,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就要一碼歸一碼。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直讓人懷疑人生。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不必過於訝異。這很正常。讓人挺開心的,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
另有網絡爆料稱,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她以前做過什麽,
相反,這是同一個人,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 ,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 ,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 ,
據紅星新聞報道,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
那麽,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 ,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 。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
公眾的注意力,”
或許有人吐槽,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 ,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有意思的是,如今,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 。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 ,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 ,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
也正因此,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該事件剛告一段落,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人是複雜的,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 。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負麵形容詞有多少,“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人怕出名豬怕壯,隻不過 ,他已催債8個月,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既然是兩件事,對自我權益的訴求。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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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我就判你多重。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隻要訴求是正當的,公正的司法評判,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她哭訴維權時占理,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