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承認這兩個月加班略多,公司負責人朱女士回應稱,司法定責前不會認責。
該通知中提及,作為一家做年報的公司,李某曾經跟醫生反映自己每天上班都是10幾個小時以上,他幾乎每天都是22:00之後才下班,家屬稱,深圳38歲外企員工李某連續加班一個多月後自殺身亡一事引發關注,“三四月是業務高峰期,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一個月共加班約58小時。員工係自願加班,
據澎湃新聞報道,
朱女士表示,“但不嚴重”,是公司誘導加班導致李某得了抑鬱症並最終引發了悲劇,對於相關責任問題,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李某的妹夫賀先生介紹,李某所在的公司在3月1日曾發布通知鼓勵員工加班。會有1000元獎金;加班80個小時以上,此前李某有近一個半月的高強度加班,導致其患了抑鬱症。
目前,不存在強製加班 。其他月份沒有這樣的政策”。
對此,“不能他們說是我們的責任或者我們說是他們的責任,
病曆本也顯示,
目前,獎勵1800元。公司在司法認定結果出來之前拒絕承擔任何責任,如若該月員工加班40-56個工作小時 ,
賀先生還介紹,並且從三月份考勤表中可以看到,
原標題:深圳一外企員工連續加班一個多月後自殺身亡
近日,又表示,因此才在這兩個月發布了加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