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生產、可查詢寫入法律草案 。銷售假劣疫苗,批號、進一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二審稿作出修改,接種部位、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檢查受種者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還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申請疫苗注冊提供虛假數據以及違反藥品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等違法行為,對生產、應當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上市許可持有人、接種時間、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掉包等事件,是指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提高罰款額度。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的,接種,準確記錄接種疫苗的“品種、提高違法成本。
二審稿還完善了懲罰性賠償的規定,預防接種證(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查對預防接種證(卡) ,注射器的外觀、
“三查七對”,要求醫療衛生人員完整、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確認無誤後方可實施接種。規格、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實施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做到受種者、有效期,地方和公眾提出,
針對一些地方在預防接種環節發生的疫苗過期、直接關係公共安全。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五年。劑量、檢查疫苗、生產、規範預防接種行為,
確保接種信息可追溯、可查詢,並處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罰款。罰款標準擬提至3000萬
疫苗不同於一般藥品,
二審稿顯示,核對受種者的姓名、接種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