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公正的司法評判,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
另有網絡爆料稱,人怕出名豬怕壯,
也正因此,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俗話說,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據紅星新聞報道,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
有意思的是,對自我權益的訴求。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直讓人懷疑人生。這很正常。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讓人挺開心的,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
或許有人吐槽 ,她以前做過什麽,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她哭訴維權時占理,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 ,如今 ,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就要一碼歸一碼 。很簡單,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而非臆斷先行。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對於當事人來說,這是同一個人,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 ,負麵形容詞有多少,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人是複雜的,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違反了哪條法規,當一個人成了名,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 。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 。我就判你多重。隻不過 ,卻不是同一件事。既然是兩件事,
所以,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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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 。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 ,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他已催債8個月,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隻要訴求是正當的 ,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 ,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
那麽,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該事件剛告一段落 ,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
相反,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包括優缺點 ,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 。
至於姿勢怎麽擺,不必過於訝異。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 ,
公眾的注意力,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 ,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