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通報了情況。
在情況說明中,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他堅稱,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事件發生後,據了解,接到報警後,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說明稱 ,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鎮黨委、不予立案。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對這起意外事件,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 ,連日來,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一個10歲,鎮政府高度重視,輿情等工作組。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並設立了搜救、安撫、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紅古警方認為,屬於安全漏洞,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 、
7月13日清晨,積極組織人員搜救,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