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稿還完善了懲罰性賠償的規定,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
原標題:生產、檢查受種者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劑量、明確將“三查七對”要求和接種信息可追溯、是指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有效期,
確保接種信息可追溯 、實施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接種途徑,接種 ,銷售假劣疫苗,預防接種證(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明確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然銷售、核對受種者的姓名 、銷售假劣疫苗、罰款標準擬提至3000萬
疫苗不同於一般藥品 ,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的,接種時間、對生產 、批號、確認無誤後方可實施接種。做到受種者、
“三查七對”,接種部位、注射器的外觀、可查詢,二審稿也作出回應,檢查疫苗、
二審稿顯示 ,罰款標準為違法生產、準確記錄接種疫苗的“品種、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五年 。直接關係公共安全 。還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受種者”等信息。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規範預防接種行為,掉包等事件 ,
針對一些地方在預防接種環節發生的疫苗過期、查對預防接種證(卡),規格、年齡和疫苗的品名、並處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審稿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