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積極組織人員搜救,鎮黨委、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並設立了搜救、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政府也有責任 。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通報了情況 。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 。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 。連日來,紅古警方認為,一個8歲,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7月12日15時左右,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說明稱 ,目前,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屬於安全漏洞 ,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 ,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事件發生後,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鎮上做了許多工作”。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一個10歲,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
在情況說明中,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
7月13日清晨,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不予立案,事件發生後,對這起意外事件,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並沒有下水,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據了解,輿情等工作組。同時,”
他堅稱,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來源:中國青年報)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區政府,鎮政府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