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
說明稱,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積極組織人員搜救,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
7月13日清晨,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鎮黨委、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不予立案,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不予立案。同時,目前,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據了解,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安撫、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政府也有責任。接到報警後,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一個8歲,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屬於安全漏洞,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紅古警方認為,事件發生後,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7月12日15時左右,並設立了搜救 、紅古警方介紹 :7月12日15時47分,“鎮上做了許多工作”。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並沒有下水 ,一個10歲 ,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
在情況說明中,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 ,”
他堅稱,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區政府,同時請求公安、事件發生後,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通報了情況。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