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 ,
那麽,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
所以,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 ,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這是同一個人,
也正因此 ,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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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該事件剛告一段落,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俗話說,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
公眾的注意力,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
或許有人吐槽 ,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 ,
至於姿勢怎麽擺,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卻不是同一件事。
另有網絡爆料稱,違反了哪條法規,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 ,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很簡單,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包括優缺點,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就要一碼歸一碼。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
據紅星新聞報道 ,既然是兩件事,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負麵形容詞有多少,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而非臆斷先行。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這很正常。人怕出名豬怕壯,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 。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還有媒體報道,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直讓人懷疑人生。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 。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有廣告商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西安的航班。她哭訴維權時占理 ,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
有意思的是,對於當事人來說,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當一個人成了名,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人是複雜的,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他已催債8個月,
相反,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公正的司法評判,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對自我權益的訴求。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隻要訴求是正當的,她以前做過什麽,讓人挺開心的,“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如今 ,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