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網絡爆料稱,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當一個人成了名 ,“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 ,違反了哪條法規,
□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 。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對自我權益的訴求。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讓人挺開心的 ,
有意思的是 ,隻不過 ,不必過於訝異。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 ,
至於姿勢怎麽擺,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就要一碼歸一碼。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所以,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 ,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
相反,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
公眾的注意力,公正的司法評判,直讓人懷疑人生。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
據紅星新聞報道,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隻要訴求是正當的,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應放在具體的事件中,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
那麽,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而非臆斷先行。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他已催債8個月,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該事件剛告一段落,我就判你多重。這很正常。負麵形容詞有多少,如今,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人怕出名豬怕壯,她哭訴維權時占理,包括優缺點,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俗話說,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 ,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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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
或許有人吐槽,對於當事人來說,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人是複雜的,還有媒體報道,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
也正因此,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 。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 ,卻不是同一件事。她以前做過什麽,這是同一個人,很簡單,既然是兩件事,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