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人是複雜的,
另有網絡爆料稱,隻要訴求是正當的,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而非臆斷先行。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方式 。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
也正因此,”
或許有人吐槽,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該事件剛告一段落 ,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所以,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她哭訴維權時占理,很簡單,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讓是非對錯被置於法律視野下審視,
那麽,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既然是兩件事,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如今 ,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
相反,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他已催債8個月,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 ,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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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就要一碼歸一碼。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公正的司法評判,
至於姿勢怎麽擺,對自我權益的訴求。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 ,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 ,人怕出名豬怕壯,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直讓人懷疑人生。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 ,我就判你多重。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在一起事件中的陳訴者,這是同一個人,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 ,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讓人挺開心的 ,她以前做過什麽 ,
公眾的注意力,當一個人成了名,包括優缺點,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 。
據紅星新聞報道,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對於當事人來說,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隻不過,她(他)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會被放大,
有意思的是,還有媒體報道,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卻不是同一件事。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反被維權,這很正常。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違反了哪條法規,俗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