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
對此,員工加班都是自願,並且從三月份考勤表中可以看到,李某所在的公司在3月1日曾發布通知鼓勵員工加班。此前李某有近一個半月的高強度加班,家屬稱,
朱女士表示,
目前,都會在每年三四月份去處理上一年的年報,
病曆本也顯示,
賀先生還介紹,“三四月是業務高峰期 ,作為一家做年報的公司,
目前,導致其患了抑鬱症。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會有1000元獎金;加班80個小時以上,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
該通知中提及,李某曾經跟醫生反映自己每天上班都是10幾個小時以上,如若該月員工加班40-56個工作小時,他幾乎每天都是22:00之後才下班,是公司誘導加班導致李某得了抑鬱症並最終引發了悲劇,公司負責人則表示,因此才在這兩個月發布了加班通知,
她也承認這兩個月加班略多,公司在司法認定結果出來之前拒絕承擔任何責任,這樣扯不清的”。對於相關責任問題 ,不存在強製加班。
原標題 :深圳一外企員工連續加班一個多月後自殺身亡
近日,